时间:2013-05-29???浏览:479
福建江夏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高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专用场所,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人员不得擅入库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须有档案人员陪同。
二、档案库房应当坚固、库房内应合理配备档案设备,达到档案安全“八防”要求。
三、密集架和档案柜应统一编号、排列有序,便于档案的上架、入柜和查找。
四、档案库房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同档案资料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霉变等危险物品。
五、库房实行例查制度,分为每日例查、每周例查、定期检查。
(一)每日例查:每日检查记录温湿度,及时启用空调和除湿机,保持库房恒温干燥。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拉好窗帘、切断电源、拧紧水管。
(二)每周例查:每周进行1次安全例查,重点查看门窗、防盗网、电源、水源。
(三)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灭火器,保持库房无火患。定期投放药品,保持库房无虫害鼠害。定期检查卫生,保持库房干净整洁。定期检查各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党政办负责人。
六、每逢重大节假日前,根据学院安排进行库房安全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