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浏览:917
福建江夏学院现就法律顾问项目再次发出报价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价。
第一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学校重要党务工作、行政行为以及其它重要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三)参与学校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其它重要的法律文书等,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接受学校委托参与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按福州律师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以一定优惠比例收费,并另行办理委托手续;
(五)参与处理学校非诉法律事务,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六)对学校防控校内伤害事故及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七)协助学??挂婪ㄖ涡J导头芍镀占盎疃磕甓瓤棺ㄌ夥膳嘌?,增强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帮助师生员工维护合法权益;
(八)为学校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九)于第二年1月出具上一年度法律事务年度报告书,对学校上一年度法律事务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建议。
(十)其他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形式和时限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至少3名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团队,并确定责任律师至少1名、联络律师1名;团队应在专业水平、年龄、性别等方面形成合理的结构,成员须每周到学校值班至少2个半天(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其中责任律师至少1个半天。
(二)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的时限要求:日常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为3个工作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5个工作日,重大、复杂问题可适当延长为7个工作日以内。
(三)责任律师来校列席会议的响应时限:一般会议在召开前1天通知,紧急会议当天通知。
(四)业务量要求:
1.每周需对日常采购招标合同现场会签;
2.审核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合同等;
3.预估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40次;
4.参与重大事件谈判;
5.根据需要出具律师函件;
6.根据工作需要起草非标准化合同。
三、服务期限
自聘请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限届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服务费用
学校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费控制在9.5万元以内。
除另有约定,上述内容构成法律顾问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采购评定
一、评定方式
学校组成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学校法律顾问意向单位。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提供评标所需材料
投标人请按以下顺序装订评标文件,格式自拟,一式3份,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一)报价函
附报价单(附件1)。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见第三部分报价邀请中“报价人服务能力要求”)
(三)执业业绩
近1年为高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代理高校民事诉讼案件。
第三部分 报价邀请
一、报价人服务能力要求
(一)责任律师服务能力要求
1.须具备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满5年的专职律师;
2.责任律师属于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名单成员;
3.责任律师近1年有为高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4.责任律师能够保证每周至少1个半天到学校值班。
(二)顾问团队律师服务能力要求
顾问律师团队不少于3人,且必须是满3年以上执业年限的专职律师。
二、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6:00。
(二)递交方式
现场密封提交或邮寄快递提交;如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应确保项目报价表在文件开启前寄达,逾期将被拒绝。
(三)递交地址
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综合楼党政办公室A619;邮编:350108。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23531291。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法律顾问项目报价单
2.福建江夏学院法律顾问项目评分表